2.显品质 全程五星级酒店尽享品质感受、旅游大巴酒店接送、机场商务车接送、金牌导游 3.轻松游 保证黄龙5小时游览时间,成都酒店早餐后8点再出发,全程不紧张,宽心游八方! 4.尽情吃 行程用餐全面升级,彻底脱离酒店廉价团餐,精选当地特色宴会餐厅享用独特美食! ——独家享用【生宇山珍野生菌火锅】,全鸡菌汤锅底,松茸,牛肝菌,鹅蛋菌等各类野菌,让每位游客体验舌尖上的山珍美味。 5.传佳话 梦回唐朝,见证旷世婚礼,参加藏王宫廷婚礼,品尝藏汉和亲宴! 6.暖心送 启程好礼:矿泉水、应季水果 暖心好礼:玫瑰花茶每天送、甜品一份,随车配备面膜+防晒霜 贴心好礼:成都五星酒店送休闲下午茶和营养夜宵 九寨沟五星酒店赠送营养宵夜 |
第1天 |
用餐:自理 住宿:成都市区 | |
...... |
第2天 |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九寨沟 | |
...... 4、因成都前往九寨沟的道路沿途为山区,有可能会出现塌方、路堵等情况,或因当地政府进行部份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现象。如因道路情况发生改变,为不耽误旅游者的行程,可能会出发较早。产品介诏所体现时间在出现特殊情况时仅供参考,敬请谅解,此情况不属于旅行社质量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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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
用餐:早餐,晚餐 住宿:九寨沟 | |
...... 4、景区内配套购物设施非我社安排,请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选择,酒店住宿赠送早晚餐,不用餐无法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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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松潘 | |
...... |
第5天 |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成都市区 | |
...... 3、返程送机的工作人员会在21:00之前通知第二天送机的时间,如过点仍未通知,请主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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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
用餐:早餐 住宿:无 | |
...... |
往返交通: | 动车去 动车回 |
游览交通: | 旅游大巴车 |
住宿情况: | 成都提供二晚待评五星酒店住宿,九寨段提供三晚待评五星酒店住宿 |
用餐情况: | 5早6正 |
门票情况: | 含以上景点大门票(自理除外) |
保险情况: | 保险自理 |
导游服务: | 持证优秀导游讲解 |
此产品正常年龄段为27-64岁,非正常年龄段加200元/人,00后+400/人;儿童不含门票、床位;12-15人加同车费100元/人;15-20加同车费200元/人;20以上另议
包含项目
1.大交通含:出发地至成都往返2程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机票为团队折扣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机票款全损。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书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不保证自由活动时间。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为护口本原件),建议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自身原因导致误机的,旅游者自行承担,机上无导游陪同服务。
2.门票含:九寨沟门票220元/人、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黄龙门票200元/人、都江堰门票已含旅行社折扣门票。凭学生证、老年人、军官证、伤残证、离休干部证等有效证件可享受九寨沟门票和黄龙门票优惠退费,优惠门票全程退100元/人,免票全程退200元/人,由导游现退游客门票差价,都江堰门票已含旅行社折扣门票无优惠退费。因九寨黄龙为网上订票,在统计时须告知导游,如未告知导游则无法享受退费。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3.交通含:行程内用车为(正规旅游车)
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及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4.用餐含:5早餐6正餐
行程中所列早餐均为酒店提供增值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
出发时间在酒店早餐开餐之前的,酒店提供路上吃的早餐(路早),需退房时自行于酒店前台领取。
特色餐团队餐为我社安排用餐,不含酒水。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5.住宿含:成都提供二晚待评五星酒店住宿,九寨段提供三晚待评五星酒店住宿,
住宿酒店已列出,敬请百度,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对酒店的要求,请更换其它更高标准的产品。
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行程中标明的备选酒店,但不会安排行程中未涉
及到的酒店,也不会影响游客的行程安排。
成都指定一家五星酒店:成都智选假日酒店、禧月酒店、瑞廷西郊酒店
九寨沟指定一家酒店:九寨名人酒店
川主寺指定两家五星酒店:川主国际酒店,松潘县太阳河国际大酒店
6.导游含: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沿途讲解,问题处理。
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
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7.儿童含:往返机票、车费、餐费、不含赠送晚会/藏民家访娱乐项目
12周岁以下执行儿童价格,只含车费餐餐,不占床,不含门票,其余费用自理。
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参团,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的参团。
8.赠送:含:精品藏寨+映秀爱立方+天府玫瑰谷+东南亚风情园
赠送游览景点为我社丰富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无附加条件赠送,无优惠或免票退费政策,如游客自身原因不参加赠送
项目,则费用不退。因堵车、天气造成赠送项目不能安排或成行,费用不退或不能等值交换,敬请谅解!
费用不含
1、报价不含:千古情晚会、走进藏家活动、都江堰观光车、都江堰电瓶车、九寨内中餐、黄龙往返缆车、成都市内晚餐、个人消费、航空保险。
2、不含因单人产生的单间差,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一).机场接送说明
1.成都双流机场接送机用车为5座轿车、7座商务车、11座商务车、17座以上旅游大巴,根据人数安排车型,提供一人一正座。
2.请旅游者保持手机开机并注意短信、接听。双流机场下机后会有接站工作人员联系,有可能等候,机场出站口仅提供车辆临时停靠,不能长时间停车,所以工作人员会带领游客步行至集合点上车;旅行者在酒店房卡压金请于前台自付自退;
3.接机当日无行程安排,不包含用餐和导游服务。接送车队未提供拿房、办理登机/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
4.请旅游者保留好《温馨服务卡》,上面有机场接送车队负责人联系电话、我社24小时服务电话,在任何情况均可拔打电话,会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游客解决相关问题。
5.旅行社工作人员会于21点前电话通知明天的集合时间(晚班机有可能延后通知)。
6.机场/车站至酒店的接送服务是旅行社为方便游客而提供的免费服务,机场或火车站至酒店为拼车接送,按照航班时间先后到达顺序和旅游者的人数调配车辆,送往酒店和酒店至机场为多站接送,车队会按不同酒店远近安排接送的顺序,由此可能会给旅游者造成等待,请告知旅游者,此情况不属质量统筹范围。
7.如我们所提供的机场接送车辆不符合您的标准,机场接送可以单独包车,费用需另付。
(二).行程中的用餐安排
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酒店晚餐团队桌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三).行程中的酒店安排
行程中所列(5星标准)均属行业内评定标准,非国家旅游局授牌。
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行程中标明的备选酒店,但不会安排行程中未涉及到的酒店,也不会影响游客的行程安排。
游客要求提供加床或三人间时,行程中所涉及的酒店,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供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
藏区延线条件相对较差,酒店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无法24小时开启(主要是空调),
太阳能热水器根据天气和使用人数决定水温(可能水温不够)。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四).行程特别说明
1.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延途加水、卫生间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旅游者自行甄别选择。
2.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
3.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4.游客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向旅行社提出要求,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5.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6.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
(五).关于不可抗力因素说明
1.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四川,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
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成都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2.因不可抗力(天气、塌方、路堵等原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4.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六).关于产品售后服务
1.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在行程当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拔打《温馨服务卡》上24小时服务电话,以便我们能及时协助解决。
2.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不符的,投诉不再受理。
3.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归保险公司。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4.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
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
1、出发前7日至9日,按费用总额30%;
2、出发前6日至4日,按费用总额50%;
3、出发前3日至1日,按费用总额60%;
4、出发当日取消者,按费用总额80%;
5、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费用总额5%。
备注:如产生大交通如机票、火车票、订房等费用的按实际费用扣除。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35号(近南京商厦)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7号
南京市秦淮区淮海路2号汉庭酒店南京新街口中心店(中央商场对面,地铁14号出口)
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墙路6号
扬州市仪征市江扬天乐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89号